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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新形势下 拥军优属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4-8  浏览次数:

中共徐州市委  徐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新形势下 拥军优属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7年4月8日)
  
  为充分发动社会组织、社区、行业、企业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工作,根据江苏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见》(苏拥〔2016〕9号),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在强化社会拥军优属工作政治责任上下功夫
  
  (一)重要意义。深入动员社会力量做好拥军优属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的实际行动,是新形势下双拥工作适应国防和军队改革、政府职能转变的时代要求,同时也是大力弘扬双拥传统,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巨大爱国拥军热情激发出来的有效途径。加快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双拥工作,对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壮大双拥队伍、增强双拥力量、发展双拥事业、提高双拥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军分区《关于深入推进新形势下双拥工作的意见》(徐委发〔2014〕41号)精神,坚持党政主导与社会拥军优属相结合,在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和落实拥军优属政策的同时,充分发动社会组织、行业、企业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以社区(村)等基层组织为平台,建立健全拥军优属服务网络,针对军人、优抚对象等开展扶贫帮困、精神抚慰、化解矛盾、走访慰问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拥军优属服务,不断满足他们的精神需求,提升他们的生活质量,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和荣誉感。
  
  (三)目标任务。利用2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由社会组织、行业、企业和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拥军优属服务网络,全面形成社会力量关心关爱军人和优抚对象的新态势,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国防和军队改革相衔接、与军人和优抚对象贡献相匹配的拥军优属工作新格局。
  
  二、切实在培育壮大社会拥军优属力量上下功夫
  
  (一)培育规范拥军优属社会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在积极引导现有社会组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同时,依法成立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在内的拥军优属社会组织。并适当放宽拥军优属类社会组织成立条件,开辟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到2018年底,各地都要成立拥军优属社会组织,自觉承担拥军优属责任,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能力,为军人和优抚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对本地区名称和业务范围内包含“爱国拥军”、“拥军优属”等与双拥有关内容的社会组织进行梳理,对已注册登记的,各级双拥部门,要积极与社团管理部门协调,依法加强监督管理;对符合条件未注册登记的,2017年底前,完成注册登记;对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的,依法进行清理,促进拥军优属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立完善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社区(村)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公益服务网络,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社区(村)拥军优属服务站、军人家庭服务网点、优抚之家等基层拥军优属服务平台,做到有固定工作场所,有明显指示标识,有专兼职工作人员,有完善的工作制度。2017年底各地都要建成一个拥军场所,经常开展共建活动,及时交流全市拥军优属工作信息和工作经验,宣传拥军优属工作先进典型。同时,建立优抚对象服务台账和个人困难档案,掌握辖区内优抚对象基本情况。积极组织社区(村)群众为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开展日常性走访慰问和经常性军民共建活动。
  
  (三)积极推动志愿者开展拥军优属。各地、各单位要鼓励和引导全社会志愿者,特别是青年志愿者和社区志愿者开展广泛的拥军优属活动,在市爱国拥军促进会设立青年志愿者工作机构。加强拥军优属志愿者队伍建设,通过组织化招募,吸引更多有拥军优属服务意向、专业特长、地域优势的人员,建立专门的拥军优属志愿者队伍,推广泉山区成立 “拥军服务队”的做法,开展专业精准的拥军优属服务。要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平台和新兴传播工具,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宣传和咨询,及时回应诉求,提供快捷服务。
  
  (四)鼓励引导行业开展拥军优属。有关部门和行业要努力打造有自身特色的拥军优属品牌,特别是与军队建设关系密切的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优势,开展教育、科技、信息、安置、优待等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拥军优属活动。市教育局要在与“徐州舰”建立学历教育的基础上,重点鼓励教育培训机构为军人子女就学提供优质服务,为现役和退役军人学历教育、技能培训提供帮助;市科技局要协调各类科研院所,整合科技信息、协调科技攻关,帮助部队解决科技练兵中的难题;市人保局要引导各企事业单位积极吸收退役军人和军人家属就业;市民政局借助社区居家养老(养残)服务平台,为生活有困难的优抚对象提供生活帮助、精神抚慰服务。
  
  三、切实在丰富社会拥军优属工作内容上下功夫
  
  (一)开展爱国拥军宣传。发挥辖区内军地专家、离退休干部、复退老战士作用,开展国防知识讲座、宣传《国防法》《兵役法》等政策法规。组织各地干部群众和驻徐部队参观徐州双拥展览馆、王杰事迹陈列馆及部队军史馆、荣誉室,参观爱国主义和国防教育基地,不断增强全民国防意识。街道(镇)和社区(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为军人家庭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张贴荣誉榜等活动,不断增强军人军属的荣誉感、自豪感。丰富完善双拥网站,将双拥宣传纳入公益广告发布范围,城市、乡村主要道口有永久性双拥宣传牌,县(市)、区要有双拥街(路)、双拥公园(广场),发挥好火车(高铁)站、汽车站的军人优先窗口作用,进一步营造浓厚的社会拥军优属工作宣传环境。
  
  (二)开展爱军拥军活动。深入挖掘社会资源,搭建多方位拥军服务平台,解决部队官兵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支持基层部队建设。春节、八一、国庆等节日开展走访慰问、军民联谊等活动。发挥“军人军属12348法律工作服务站”平台为部队官兵提供法律援助,畅通军人军属利益诉求渠道和维权渠道。社区图书室、文体活动室等群众性公益场所向部队官兵开放。驻军相对集中的社区开展“兵妈妈”与“兵儿子”等结对关爱活动,为官兵提供“家”的温暖和“亲人”的关怀。主动关心在市外服役徐州籍官兵成长进步,组织拥军优属社会组织成员、企业家和志愿者开展“走边(海)防看亲人”、“第二故乡送温暖”、“名城结名舰,双拥共发展”等拥军慰问活动,将拥军范围延伸到辖区之外。
  
  (三)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动员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部队基层单位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发挥军地资源优势,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互为课堂,学习宣传党的创新理论,共建学习型社区、学习型军营。军地协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基层平安创建活动。开展军地文化交流,创作双拥文艺作品,组织文艺演出。军地共同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提高军民科学素质。军地结对帮扶弱势群体,积极参加“慈善一日捐”等活动,为困难群众分忧解难。
  
  四、切实在强化社会拥军优属工作服务保障上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市双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把拥军优属工作纳入本地、本单位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各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地区社会拥军优属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推进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的拥军优属工作。各级双拥办要加强对社会拥军优属工作的统筹协调,筹划安排好活动开展的对象和时间,提高社会拥军优属工作的实效。
  
  (二)强化考核监管。将社会拥军优属工作列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赋分比例。同时,在全国、省双拥模范单位、先进个人推选表彰和省双拥示范基地命名等评比表彰中,增加拥军优属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名额。加强对拥军优属社会组织的监管,加强负责人管理、资金监管、活动管理,加强执法监察,对开展社会拥军优属工作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予以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依规予以惩戒。
  
  (三)注重舆论引导。各级要及时总结社会拥军优属工作的经验做法,不断完善和改进社会拥军优属工作的方式方法,发现、培养和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对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今年起要高标准评选出“十大感动徐州双拥人物”,不断汇聚起全民拥军优属的强大正能量,使拥军优属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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