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省双拥模范城(县、区)考评推荐工作的通知》,为做好第十一届省双拥模范城(县、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申报。各县(市、区)以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于10月30日前,按《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审批表》的要求,一式10份(附30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电子版光盘),派专人报送;并向我办汇报本地开展创建工作情况。逾期不报,视为不申报。
二、检查验收。市委、市政府、徐州军分区将于11月中上旬按照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考评标准,对申报县(市、区)进行定量考核,根据得分排序推荐上报省级双拥模范城(县、区)候选单位。
联系人:牛庆怀 联系电话:83686561
附件:《江苏省双拥模范城(县、区)审批表》;
徐州市双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