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是指地方开展拥军优属、军队开展拥政爱民活动的总称,1943年在延安兴起,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武装斗争、创建人民军队、巩固人民政权过程中,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结合中国革命的特点创立和发展起来的一项富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社会政治工作。双拥工作的产生与发展,是中国革命和建设富有特色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保证。 (1)拥军优属。指热爱人民军队,关心和支持军队的建设和改革,学习军队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做好优抚工作,安置好复员、退伍和转业军人,帮助军队培训两用人才等。 (2)拥政爱民。指军队拥护政府,爱护人民,遵守政策、法律、法令和群众纪律,尊重地方干部,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听取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意见,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 军民共建是军队和人民共同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简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各部队同驻地人民群众共同开展的社会主义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活动。 双拥模范城(县)是在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密切军政军民关系,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军队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等方面成绩突出,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并经过一定程序命名的先进典型,是当地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共同的政治荣誉。 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国防知识,发展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履行国防义务,普及和加强国防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原则:经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普及教育与重点教育相结合、理论教育与行为教育相结合。 义务: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位公民的光荣义务。 权利:对国防建设提出建议,对危害国防的行为进行制止或者检举,因国防建设和军事活动在经济上受到直接损失的,可以依照国家有关法律给予赔偿。
(1)广泛进行全民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拥军观念。
(2)为军队选送优秀兵员,协助人民解放军建设强大的国防。
(3)支持军队的改革和建设,帮助军队完成作战和训练任务。
(4)保护军事设施,尊重和爱护军队。
(5)接收并妥善安置军队转业和离退休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和伤残军人、随军家属。
(6)做好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和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的抚恤优待工作。
(7)维护军人及其家庭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军民矛盾和纠纷。
(8)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和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
(9)部队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尊重地方政府,支持地方工作,维护社会秩序。
(10)遵守群众纪律,严格执行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
(11)积极支援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
(12)奋勇参加抢险救灾,积极开展扶贫帮困等活动。
我党我军发展的历史充分证明,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双拥工作都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是我们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双拥工作的核心是加强和巩固军政军民团结。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战斗力,团结出生产力,军民同心,其利断金,在党的领导下,把军政军民的伟大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把广大军民同心同德干事业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就没有战胜不了的敌人,我们的事业就会无往而不胜。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民兵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