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和在扎实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切实做好长三角地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起草了《关于做好长三角地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并注明提出意见建议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因时间紧急,本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1日。
一、信函方式:请将书面意见寄至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新模范马路90号)优抚处。来信请注明“《关于做好长三角地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二、邮件方式:请将书面意见邮至1941933379@qq.com。
附件1-关于做好长三角地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关于做好长三角地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pdf
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2025年1月2日